分卷(6)(2 / 4)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  学过一点。
  不止一点吧?孟钊看他一眼,继而微微皱起眉,兜里居然没钥匙。
  现在不是上班时间,他出来也仅仅是想跑个步,所以出门时根本没想带手铐,刚刚跑步时兜里的手铐一直发出喀拉喀拉的金属碰撞声,他还有些后悔没提前拿出来搁到家里。
  这手铐是白天放在裤兜里的,钥匙应该装在上衣的外套口袋里,而外套落在了市局,这就尴尬了。
  没带钥匙?陆时琛看出来了。
  孟钊轻抽一口气,觉得有点牙疼,他打算把这股邪火发在陆时琛身上:这大半夜的你不在家睡觉,跑来案发现场做什么?他说着,一只手撑着地面,蹲了起来。
  因为现在跟陆时琛成了一根绳上的蚂蚱,他只能等陆时琛先坐起来,然后两个人才能一起站起来。
  睡不着,过来看看我是怎么被卷进这案子的,陆时琛坐起来,反问孟钊,不算违法吧?
  刚刚你在找什么?孟钊看向陆时琛刚刚半蹲的位置。
  血迹。
  嗯?
  不规则的长条状的血迹,断断续续的,从7号楼下面一直延伸到案发地附近,陆时琛说,死者是被拖过去的。
  孟钊看着他,示意他继续往下说。
  作案后把死者平放着拖过去,耗时很长,容易被发现,还会留下痕迹,相当不明智。
  继续。
  如果是我的话,会把死者架起来或者扛起来,快速转移尸体,减少暴露自己的可能。
  所以现在是在试图为自己减轻嫌疑?
  给孟警官提供一种思路罢了,别把视线浪费在无关的事情上。
  又来了,孟钊心道,这种居高临下的语气。
  事实上,他刚刚跟陆时琛打的那一架不仅仅是为了想要揍陆时琛一顿,更重要的是想试探一下陆时琛是否外强中干。
  而试探的结果是,陆时琛的体能极其可观,且对人体的致命点相当熟悉。
  如果这案子是陆时琛做的,死者的脖子上不会留下那样的勒痕,案发现场周围也不会留下这些拖拽的血迹。
  不过现在的当务之急是,孟钊得戴着这手铐,跟陆时琛一起回市局取钥匙。
  走吧,孟钊轻叹一口气,遇见陆时琛准没好事发生,跟我到市局走一趟吧。其实他今晚改变路线,是想到陆时琛白天说的那个7号楼来看一眼的,不过现在跟陆时琛拴在一起,挺麻烦的。
  孟钊打算先去市局取钥匙,一会儿再回来一趟,没想到陆时琛却主动提起这事儿:不去7号楼看一眼?你来不就是为这目的?
  挺会猜啊,既然被猜中了,索性就多走几步过去吧,去。
  老旧小区只有前面一排矮墙上安了几盏昏暗的灯,孟钊抬头看了看,一整排楼里只有不到十家还亮着灯,估计这起凶杀案发生之后,仅剩的这几家住户也正打算着麻溜搬家。
  距离七号楼也就十几米远,两人都没说话,巷道安静得能听见树叶随风摇动的声音。
  往前数十年,孟钊不会想到他跟陆时琛还能有这么和谐相处的时候,看来年纪的确不是白长的,他这些年的确沉稳了不少。而且,这手铐似乎也没那么碍事,因为他俩的步子还挺一致。
  走到七号楼前,两人停下脚步。 ↑返回顶部↑

章节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