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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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碰上陈黎拿着书从大门外进来,他先是很规矩地向勤娘行了礼,问道:“大哥大嫂,你们这是要去哪儿?”
  “去杀猪。”
  陈暮简短回复一声,就要扬长而去,陈黎跟上来,一脸好奇,“能带上我吗?”
  “你?”陈暮斜睨弟弟一眼,“君子远庖厨,你还是好好读你的圣贤书吧,君子!”
  陈黎又去缠勤娘,“大嫂,就带上我吧,我还没见过你杀猪呢。”
  “要杀猪也是祝大……我爹杀,和你大嫂没关系。”
  “不,就是我杀。”
  勤娘语出惊人,惹得兄弟俩面面相觑。
  祝屠户守着肉铺,见闺女带着女婿一大早出现,乐了,说明小夫妻处得不错嘛。
  “闺女啊,怎么第二天就回门了?没规矩!让贤婿见笑啦。”
  勤娘不理这臭爹,陈暮向岳父行大礼,恭敬道:“离得近,也就不讲究这些虚礼了,希望您不要厌烦我们来得勤才是。”
  “瞧瞧!我贤婿多会说话。”祝屠户这时更加确信女婿不错,得意自己给女儿寻了户好人家。
  “别啰嗦了,去烧水,烫猪毛。”勤娘使唤她爹。
  “姐,热水掌柜的早就吩咐我烧好了。”小伙计七天道。
  陈暮大显身手,问清楚要杀哪头,换上粗布葛衣,走进圈里,都不须驱赶,铁钳样的大手揪住肥猪耳朵,任它如何挣扎也逃脱不开。
  两百斤的猪被他一溜烟扯到庭院当中,双手提猪后腿,用力一抛,就上了条案。
  猪被砸晕了般,哼唧数声,才想着要起来。
  祝屠户和七天看得目瞪口呆,忙拿绳索过来捆住猪的四肢,固定好。
  等在一旁的勤娘手持尖刀,沉着冷静,一看就是做惯了这事。
  她一脚压猪固定,眼睛在猪身上打量,找准位置突然出手。
  用力一刺,猛推,旋着刀刃拔出。
  热血便如瀑布般涌下,落入下方早就准备好的木盆当中。
  放干血后,烫皮拔毛、开膛破肚,都不在话下。
  她那刀使得得心应手、出神入化,几乎是往哪儿轻轻一划,哪儿的骨肉就应声分离,都不须多少力气。
  杀完猪,再收拾好,勤娘挑拣出一条最好的里脊和五花肉,又取了些猪头肉和下水,准备带回婆家。
  “爹,你和七天看店,明儿我再来。”然后呼唤小狗似的招呼:“阿暮、小黎,走了,回家。”
  陈暮兄弟俩愣愣跟在后头,走出数丈远,陈暮才看着手中拎着的大串小串猪肉,结巴着问道:“夫人,这不好吧?我什么都没做,就连吃带拿,顺走这么多东西,以后岳父这生意怎么做?”
  “这很好,一家人不说两家话,给你你就收着。”
  “哦,哦。”
  回去后,发现陈宅门口停着车马,竟是陈遵回来了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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