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4章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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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西域人气得七窍生烟,这哪里是什么神灵,分明是个恶魔,居然潜入他们内部,坑蒙拐骗了他们的王子,可气可恨!
  那个中原走狗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,但看到王子倒下,他连忙把人扶起,然后摁住他流血的脖子。
  路希斯眼皮一抬,在所有人看来,他应该是愤怒的,可他却笑了笑,脸色苍白的说:“真的有意思。”
  “撤退,他们带来的人不多,但身手敏捷,又有战术,我们处于劣势。”
  “可王子,咱们退不了,他们带来的人少没错,那是没来全,有一部分已经把能退的路全都封死了。”
  路希斯听完,愣了一下,瞬息间又勾起嘴角笑了:“这次,神站在他们那边吗?”
  “那又如何,我只信露西上帝。”
  说着,他从身上扯出一条丝带,把脖子上的伤口捆绑住,站了起来,原本苍白的脸似乎恢复了不少。
  “王子,您、您没事?”
  这不可能吧,那一刀,虽然比不上杀手的狠绝,无法使其致命,但怎么说也不该是现在这样。
  这个王子,好生厉害。
  ……
  沈秧歌身手不咋样,他在人群中穿梭有些狼狈,好几次都差点被西域人用刀砍到,好在在大楚的士兵拼尽全力拯救,才将他完好无损的送到距离楚玄祯不远的地方。
  两人的目光在半空中互相汇合,楚玄祯勒着马绳,一剑斩下,杀出一条血路,他没有穿战甲,可那些刀剑却进不了他身。
  他总能在敌人进攻过来的前一秒躲过攻击,亦或者反杀敌人。
  他衣裳袂袂,剑眉星目,在这么血腥的战场里,他成了他心目中无法泯灭的存在。
  沈秧歌清楚,自己喜欢楚玄祯,可他从来不在楚玄祯面前说那些话,因为他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突然死去,如果回应了对方,那他的离开只会让对方痛苦
  人都是自私的。
  沈秧歌从一开始发现喜欢楚玄祯后,就想着把这份喜欢偷偷藏在心里,他无法回应,也做不到回应。
  他舍不得自己死后,留下楚玄祯一个人。
  可经历过那么几次的分分离离,他也逐渐明白楚玄祯对自己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。
  “楚玄祯!”
  沈秧歌冲了过去,他穿着的西域绸缎衣服是金色和白色的,风吹起来的时候,手腕和脖颈处都会露出大片的肌肤,白皙莹润。
  他踩在草地上,那些看似坚硬的杂草似乎比平常时软了不少。
  两人越来越近。
  沈秧歌伸出手。
  “小心!”
  楚玄祯一剑打落突如其来的飞箭,一把箍住沈秧歌的腰,将来从原地带起,安置在身前。
  沈秧歌身上的布料丝滑顺畅,楚玄祯的手摁在那细瘦的腰肢上,眸光深邃,他把下颌埋在沈秧歌的肩膀处,深呼吸了一口。
  然后丝毫不停歇地又杀死了一名西域贼人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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